三殿村拆迁赔偿协议
1. 双方当事人
甲方:三殿村委会
乙方:拆迁户(以下简称“户主”)
2. 协议目的
为了保障拆迁户权益,平息因拆迁产生的纠纷,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3. 拆迁范围
(1) 本次拆迁范围为三殿村指定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土地和其他附属物。
(2) 拆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构筑物及设施,均由甲方实施拆除。
4. 拆迁赔偿
(1)根据县级政府的拆迁标准,甲方按拆迁赔偿标准向户主支付拆迁补偿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给予每一户主过渡期内的生活补助费,待户主购置新房并搬迁后支付。
5. 签约及实施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有效证件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此协议,按照承诺的内容支付拆迁补偿费,实施搬迁工作,确保协议顺利执行。
6.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当遵循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如无法解决,则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7. 特别约定
本协议的解释、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以上为三殿村拆迁赔偿协议的内容,希望能够有效保障拆迁户的权益,促进协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