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收回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拆迁后,拆迁安置房的使用者违反了合同规定,例如私自出租、改变房屋用途等,那么政府部门或房屋产权方有权收回该房屋,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屋的使用者没有违反合同规定,那么政府部门或房屋产权方收回房屋就存在法律问题。因为,产权方并没有权力收回房屋,这是一种违反租赁法的行为。同时,如果政府部门也采取此类收回房屋的措施,那么也需要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并且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来进行。
实际上,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应该高度重视拆迁安置房屋的产权问题,明确产权方和使用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政府应该强化监管,防止产权方和开发商之间的乱收费、假冒伪劣等行为,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使用方的安置和补偿,提高补偿标准,做到公平、合理、透明。
总之,拆迁安置房收回是否合法,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和服务,为拆迁安置房使用方提供优质的安置和补偿服务,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