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验资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将公款挪用到个人账户或其他私人用途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验资是一种贪污罪,违法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首先,挪用公款验资的行为必须是公职人员,也就是受雇于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并获得相应薪酬的人员。其次,挪用的资金必须是公款,即来源于政府预算、税收、国有资产等由政府支配的资金。最后,挪用的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具有一定的数额大小。
在挪用公款验资的情况下,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含经费)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最高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挪用公款(含经费)数额较大的,达到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可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小即挪用公款(含经费)数额不足1万元,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总之,挪用公款验资是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之一,行为人对于挪用的资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判决结果根据挪用资金的数额大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