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离婚协议书
我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因为婚姻矛盾不可调和,决定以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协商财产分割事宜,特此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离婚协议的确定
1、甲、乙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间为协议签署后七日内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2、离婚后,甲、乙双方终止夫妻关系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但父母赡养、子女抚养的责任由依法应承担。
3、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无相互追诉或变更的权利。
第二条:财产分割
1、共同财产如下:
(1)位于福建平潭的房产一套,均分。
(2)银行存款:25万元,甲方与乙方各自分得其中的12.5万元。
2、甲、乙两方各自承担各自的其他财产和债务。
第三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内容和效力均受法律保护。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