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房屋拆迁协议
甲方:虹口区城市管理与维护局
乙方:房屋所有人(或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迁范围
1.甲方将拆除乙方所持有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占地面积为(具体面积),并已经在相应的测量报告上予以明确;
2.拆迁后,乙方享有的土地或其他权益不受影响。
二、拆迁补偿
1.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拆迁补偿包括以下费用:
①房屋补偿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②过渡补贴费:在房屋被拆除前乙方可获得全款(具体金额),在拆迁后乙方可获得该套房屋的50%租金收益(具体金额),维持三年。
三、房屋签约
1.拆迁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拖延;
2.签约前,乙方应清除自己留下的财物及垃圾。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开始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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