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证是由国家颁发给无固定住所和无法按照法定程序落户的人员的一种居住证件,是身份证明和住址证明的一种。而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更新或城市改造中拆迁了一些老旧破败房屋,并兴建了新的居民楼,针对此类居民楼免费分配给原居民的房屋,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原居民的居住权益。
那么,无产证的人是否可以购买拆迁安置房呢?根据2010年第7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人口控制的通知》规定,无证人员在城市住房保障政策中没有享受权利和服务的资格。而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相关的住房证明,无产证并不能作为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证明。
但是,有一些地区的政策不同,比如北京市,无产证持有人可以购买市政府供应的廉租房。因此,具体能否购买拆迁安置房,还需结合当地政策进行考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原住户的房屋面积、房屋危险程度、宗教信仰、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定。如果无产证持有人的家庭条件符合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条件,则可以优先得到分配。
总之,无产证持有人不能凭借其证件购买拆迁安置房,但如果符合当地政策和分配原则,则可以优先得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