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双方夫妻在离婚前达成的协议书,用以约定各种离婚事宜的安排和解决,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因此,离婚协议书应该在离婚前由双方夫妻协商达成,签订协议书后提交至相关法院审查和执行。
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夫妻首先应该确定协议内容,以确保协议符合双方利益和实际情况。如果双方夫妻在协商过程中出现矛盾或者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当地公证处或者律师协助协商或者起草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分割:双方夫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将共同财产进行清点和分割,达成分割协议后应签署协议书,提交至相关机构执行。
2. 子女抚养:如果双方夫妻有共同子女,协议书应包括子女的抚养协议和探望安排。
3. 财产债务:双方夫妻的财产和债务需要共同清点和达成协议。
4. 其他事项:双方夫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其他协议,例如离婚后的工作安排、居住地等。
总之,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时必要的法律文书,需要双方夫妻在离婚前进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签署协议书后提交至相关机构进行审核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