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法律证明,公证处主要具有公证、认证和鉴定的职能。因此,离婚协议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可以提交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公证处并没有直接查询离婚协议的职责和权力。
如果离婚当事人需要查询额外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查询。在离婚协议中,一些具有很高法律效力的内容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都需要被法院进行认定后才具有有效性。因此,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的同时,也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并将之加入判决书之中。
此外,由于离婚协议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需要具备完整、合法、清晰明了等特点。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有缺陷或欺诈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离婚协议,同时申请法院进行重新裁决。因此,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得到合法认证和审查,才能保障当事人的相应权益。
总之,公证处本身并没有权限直接查询离婚协议,但离婚协议需要得到法院的认可和审查,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查询额外离婚协议内容的需求,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