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文件,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因为离婚协议书涉及到夫妻双方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方面,对双方的权益都有重大影响。因此,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就不能私自改动。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一种法律行为,遵循的是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经当事人一致表示或者双方的最后意思表示达成。方法由当事人自定,可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离婚协议书也是一种合同,一旦双方签署,即表示双方所达成的意思成为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私自更改离婚协议书,违反的是法律规定,扰乱了法律秩序。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双方协商达成的,意在维护双方的利益。一旦签署后,就需要双方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如果私自更改离婚协议书,就会影响到对方的利益,打破了双方的协议,失去了协商的结果。
最后,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若经法院认定双方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则会被判定为无效。如果私自更改离婚协议书,最终可能无法获得法律认可,无法达到解决离婚所带来问题的目的。
因此,离婚协议书签署后不能私自更改。双方要尊重协商达成的成果,并按照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以实现离婚协议书的最终目的,保护两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