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父母而言,他们仍然有权利享受有关子女抚养的知情权和监护权。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子女抚养义务或者违反了抚养协议,父母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法院寻求帮助。
首先,父母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机构报案,请求帮助找到孩子的下落。如果孩子被带走并藏匿,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进行寻找。
其次,父母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在此过程中,父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抚养协议、通讯录、亲友证言等,证明对方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和意愿缺乏。
如果父母无法承担打官司的费用,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抚养费等相关费用。如果对方拒不支付,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实现强制执行。
总之,尽管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但父母仍然有权力保障子女的生活和健康成长。他们可以向有关机构或法院求助,寻求帮助解决亲子关系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