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开展城市建设将原住房居民迁移、拆除而向其提供的安置住房。这些安置房通常由政府或开发商建设,一般价格相对较低,区域也偏远一些。对于接受拆迁的居民而言,拆迁安置房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然而,拆迁安置房是否算作买房?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从法律和规定的角度来说,拆迁安置房并不算作购房行为。在《广州市房产管理条例》中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采取强制性措施后,对被征收人作为其要求的一种购房形式,因此这种住房属于限制准购房家庭,严禁转手获利。”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只是政府为维护被拆迁人利益而提供的一种住房形式,不属于市场交易范畴。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有些人会将拆迁安置房视为购房来看待。一部分拆迁安置房居民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此来获得贷款满足其他个人或家庭的消费和投资需求,这种行为往往会带来一些潜在风险和套利行为。此外,拆迁安置房地段较偏远,生活设施和配套服务较单一,出行和交通的便利性也有限,尤其在物价上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很难卖出可观的价钱。
因此,虽然拆迁安置房并不能算作买房,但是它作为政府为民谋福利的一种保障措施,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居住需求,是一个值得肯定的社会政策。同时,也提醒人们在对待拆迁安置房时,应该遵守政策规定,正确对待住房安置,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