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中需要被拆迁的居民获得的,由政府或拆迁企业提供的住房,为了使被拆迁居民在被迫迁居后仍能有合理的居住条件。一般要求如下。
一、面积要求
拆迁安置房的面积是关键问题。《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规定,安置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1.2倍,并有一定的在住人数、居住面积的限制标准。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政府部门可以对该标准进行适当的提高。
二、地理位置
拆迁安置房应该与旧居所在地保持相同的地理位置,以便被迫迁居的人能够维持原有的生活和社交圈子。通常地理位置的好坏也宣示着房产的价值,如果在城市中心或重点地区,拆迁安置房的房产价值也会高。
三、装修配置要求
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基本的家居装备,如厨房、卫生间、卧室、客厅等。安置房的水电煤气、阳台、室内地和墙面的装修程度也应有保证,如安装暖气、空调等基本设施。
四、物业服务质量
拆迁安置房的物业服务应该与普通居民小区相同,保证住户的公共环境卫生、安保和维修等服务,管理不当将影响住户的舒适居住。
综上,拆迁安置房是为了解决被迫拆迁居民的生活需要,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细节标准都必须落实。同时,为了避免违法现象产生,政府应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和审核程序,全方位维护民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