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对于这种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关的处罚措施。
首先,挪用公款属于侵占罪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侵占公款罪是指在财务会计工作中,挪用公款、公物,强迫单位或个人交出公款、公物或者虚报冒领公款、公物的行为,该罪的主观方面主要是挪用公款的故意。
侵占公款罪的处罚一般从轻到重为: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情节较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案件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挪用公款还涉嫌犯罪中的滥用职权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担任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收受他人钱物的行为,该罪的主观方面主要是具有滥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达到谋取私利的故意。
滥用职权罪一般从轻到重的处罚为: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3年以下以及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可以追究犯罪责任,根据情节的轻重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任何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