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离婚协议,不经过法院审判而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在协议离婚中,民政局并不会主动打电话联系夫妻双方。
首先,不少人认为民政局会打电话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协议离婚的程序。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需要自行填写离婚协议书,并由双方签名认可。双方还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民政局进行登记。民政局只负责登记离婚,不会对夫妻双方进行电话调查或询问。
其次,民政局不会打电话的另一个原因是保护夫妻双方的隐私权。协议离婚是一种自愿离婚方式,夫妻双方有权保护个人隐私。如果民政局会打电话询问离婚原因或情况,无疑会侵犯夫妻双方的隐私权。
最后,民政局发现离婚协议有问题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夫妻双方。如果发现离婚协议中存在虚假、非法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民政局将予以退回或拒绝登记。因此,夫妻双方在填写离婚协议书时,应特别注意不要涉及违法或有争议的内容。
总之,协议离婚是一种简便、快捷的离婚方式。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民政局不会主动打电话联系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应自行填写离婚协议书并前往民政局办理登记。但如果离婚协议存在问题,民政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夫妻双方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