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机制,通过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对双方争议进行公正、独立、快速的调解或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当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发生争议无法解决,可以提请仲裁机构或仲裁员进行调解或裁决。离婚仲裁通常需要遵守民法通则、婚姻法以及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因素进行公正的裁决,使双方离婚协议得到有效的执行。
然而,在选择仲裁机构或仲裁员时,离婚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的仲裁机构或仲裁员,避免遭受虚假仲裁或仲裁失信的风险;第二,双方应明确约定仲裁方式、时间、地点、程序和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等事项,以避免产生未知的风险和法律争议;第三,当仲裁结果产生争议时,双方应遵循法律程序依据进行上诉或请求再审,以维护双方权利和公正。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但需要注意选择合法、公正的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充分约定仲裁事项,遵守法律程序和结果,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