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婚姻登记机关:
我和丈夫/妻子(姓名)自(结婚时间)起就结婚了,但是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我们现在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经过友好协商,我们决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
关于我们的财产分割问题,我们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财产分割情况)。在此范围内,我们无需再进行任何约定或协商。
我们的子女(如果有子女则写)我们已经商定了抚养方式和抚养费用问题,详见以下协议:
一、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我们的子女为(子女姓名及出生日期),由于我们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决定子女抚养权归(父/母)所有。无论抚养权属于哪一方,我们双方都有权看望、探望并关心我们的子女。
二、关于子女抚养费用问题:
(父/母)方每月应支付抚养费用人民币(具体数额)给(另一方父/母),直至子女成年。
(父/母)方有权对抚养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不当行为,有权要求对方纠正。
三、其他约定:
1.离婚后,我们继续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和教育,尽量为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交环境。如有重大决策,应协商后统一意见,做出更好的决定。
2.我们在未来的生活中,应避免妨碍对方生活、追究感情问题等过去纷争以及原因的行为。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尊重并履行协议所涉及的各项约定。
此致
礼敬的婚姻登记机关: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我们的婚姻关系即自愿以协议离婚方式解除。感谢婚姻登记机关对我们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