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协议,其中不仅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费等经济事项,还需要对双方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进行协商和约定。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加上儿子的名字也是必要的。
首先,离婚协议一般是由离婚双方及其律师共同起草的,需要注明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在文书的开头明确表示双方同意离婚,以及协议的具体内容。
其次,对于涉及到儿子的部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抚养权,二是探视权。抚养权是指儿子的日常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由哪一方来负责。探视权则是指对于非居住在一起的一方可以在何时何地与儿子相见。在离婚协议中要详细规定双方对于儿子的抚养和探视情况,明确起始时间、时间长短、探视地点等具体事项。
此外,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离婚双方也需要在协议中作出约定,明确每一方的教育责任、交流方式等。
最后,为了保障儿子的利益,离婚协议应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将协议内容合理化、合法化,确保双方签字后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同时,离婚协议中也应该写明万一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应该如何追究责任,这样能够有效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儿子的部分是非常重要的,离婚双方应该认真协商、合理安排,保护好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