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要的法律文书,它是对离婚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商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此约定需要被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需要由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加盖公章进行认证和确认。那么,离婚协议盖章盖一半是否合法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中,离婚协议需要经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在有关部门盖章认证。只有经过公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才是有效的,方可在解决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发挥作用。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只有盖齐了印章并且经过了有关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才能生效。如果协议只盖了一半章,那么未盖章的部分是无法生效的。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离婚双方应该合理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按照法律程序完成所有必要手续,以避免因手续不完整造成的糊涂账。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盖章盖一半是不合法的,离婚双方应该在协商的过程中遵循法律程序,签署正式的书面协议,并在有关部门加盖公章,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达成一致,可以选择申请法院裁决。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法律途径,离婚双方都应该遵守和尊重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