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户依法取得使用权并且在上面建房居住的土地。在一些情况下,农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时未能获得宅基地证,这就会影响到农户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补偿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农户应该尽快与当地乡镇政府联系,向当地土地管理局核实当地农户是否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确认是否应该有相应的宅基地证。如果在确认时发现有由政府管理和出具文件的错误导致未取得宅基地证,地方政府应该为其公证并出具宅基地证。
若是由于土地集体管理组织的原因导致农户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就需要考虑相应的补偿方式了。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放宽管理要求,针对没有宅基地证的农户进行重新审核和认证,并给予宅基地证明文件。对于那些属于农户自身原因导致未获得宅基地证的情况,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给予补偿金或者其他相应赔偿的方式,包括土地补偿、房屋补偿等。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未获得宅基地证的情况下,农户应该及时联系当地政府部门,寻求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赔偿等合理解决方案。政府部门也应该积极与农户合作,协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