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宅基地是留给农村居民建房居住的土地。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居民集体所有,而不是个人所有。因此,如果农民想要在宅基地上盖房,需要获得村委会的批准和包括宅基地使用协议等相关手续。
如果村委会批准了申请人在宅基地上盖房,但申请人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建造房屋,则村委会有权根据相关制度回收宅基地。此时,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领取宅基地的拆迁补偿费用。因此,如果农民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在宅基地上盖房,村委会可以回收这块土地并进行拆迁,农民只能按照规定程序领取拆迁补偿费用,无法得到进一步的赔偿。
但是,如果是因为相关行政部门的原因导致农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建造房屋,或是农民在规定时间内遇到了特殊困难而无法盖房,则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得到赔偿。此时,农民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包括申请表格、批文、证明文件等,以证明是因为特殊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建造房屋的。
总之,如果在农村宅基地上未建房屋,农民只能领取相关的拆迁补偿费用,而无法得到进一步的赔偿。除非有特殊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建造房屋,如此才能申请赔偿。因此,农民在拥有宅基地的同时,也应该了解相关法律制度及规定,以免因此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