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通常是离婚前双方需要达成的一份协议,以规范离婚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份协议书即可,但是为了双方的安全和保险起见,建议双方签订至少两份离婚协议书。
首先,双方签订两份协议书可以避免意外的情况发生。有时候,一份协议书可能会丢失或者被损坏,导致关键信息的丢失。双方同时拥有一份协议书可以确保信息不会丢失,以便双方在未来需要查看或修改协议内容时可以顺利进行。
其次,双方签订两份协议书也可以增加协议的可信度和保障。尤其是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敏感事项时,一份协议书可能会受到争议或者被怀疑真实性。但是,双方都签署了一份相同的协议书,可以证明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双方达成共识的意愿,从而增加协议的可信度和保障。
最后,签订两份协议书也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自愿、无违法情形的情况下达成。而在签订协议书时,要求由双方的代理人或者见证人对签订的协议书予以确认。因此,签署两份协议书可以满足法律程序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双方需要认真审阅和确认协议书的内容,确定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需要,可以请律师协助双方审核协议内容,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双方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