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经过双方协商并签字盖章后,就代表着离婚协议已经正式确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想要对协议书进行修改。
首先,如果双方修改的内容较小,偏向个人感情层面,比如一些分割财产的具体细节、子女抚养方案等,可以在原有协议书上进行修改,然后再重新签字盖章达成新的协议。
如果双方想要对协议书进行较大的修改,比如改变财产分割比例、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大规模修改等,则需要重新起草协议书。此时需要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的离婚协议,再进行签字盖章。
需要指出的是,离婚协议书的修改必须是双方自愿、自主协商,并且达成一致的结果。如果有一方不同意修改或者存在利益矛盾,则无法进行修改。
另外,一旦离婚协议书已经提交法院审查,且已经生效,则无法再进行修改。因为法律已经认定了协议书的生效性,并且法院已经依照协议书作出了相关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虽然可以进行修改,但是必须是双方自愿、自主协商,并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否则无法生效。建议离婚过程中要谨慎对待离婚协议书的订立及修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