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法律上的权利,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和教育。对于因大病等因素影响到抚养权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剥夺或转让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父母有疾病等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由其他亲属或者有关机关代为履行。这说明,如果因大病等原因,父母不能履行抚养职责,他们可以将抚养权转让给其他亲属或者有关机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抚养权必须经过有关机关的审批和认证,确认抚养人具有合适的条件和资格,才能够实现转让。同时,转让抚养权也要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意愿进行转让,给予未成年子女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进行抚养权的剥夺。比如,父母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一旦经过法律程序判决,法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剥夺其抚养权。同样地,如果父母因疾病等原因无法照顾自己的子女,而又没有其他可靠的监护人,也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要求剥夺抚养权,将其交由相关机构代为照顾。
总之,因大病等原因而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可以进行抚养权的转让或剥夺,但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并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意愿,确保其健康、幸福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