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按家庭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由土地集体所有权单位批准将一定面积的土地划拨给农民个人或家庭建房、耕种或者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使用的土地。因此,建设农村宅基地的先决条件是要获得土地集体所有权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准。
首先,农民需要按照当地政策规定,与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协商,确定宅基地用地位置和大小,然后向乡镇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设计图纸、建造方案、用地证明、产权证明等。
其次,如果申请通过,农民需要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征地协议书和出让合同上签字确认,缴纳相关的土地出让款和宅基地使用金。然后,农民可以开始着手建设房屋,建房时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后施工。
最后,农民需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证明土地和房屋的产权证明。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完备的材料,如《用地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书》、《质监报告》等证明资料。经过审核通过后,农民才能最终取得土地和房屋的产权证明。
总之,先建后办理农村宅基地是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规定的。农民在建设农村宅基地前,应当了解当地的规定和政策,并认真履行手续,合法合规建设和取得土地和房屋的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