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内容。由于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签署就具有合法性和约束力,不可撤销。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改变协议: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一项新协议,就可以对以前的协议进行改变。
2.存在重大事实变化:例如协议签署后,一方财产增加或减少,子女情况发生变化等,而影响了协议的执行,此时双方可以协商修改协议。
3.协议内容存在瑕疵:一些协议可能存在违法或不公正的内容,例如部分财产未计入协议、子女抚养权分配不合理等,此时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并修订协议。
4.协议违法:如果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例如违反合同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协议。
总之,在离婚协议签署后如果需要对协议进行调整或修改,双方需协商一致并上交至法院重新审核和确认,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