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之间达成的有关离婚协议的书面文件,包含离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分配财产等方面的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明文件。但是,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必须要有的,如果双方关系良好,没有分配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在进行离婚协商的过程中,双方需要认真地考虑协议书的内容,确保协议书的合理性、公正性和可执行性。比如,在协议书中规定财产分配的比例、生活费用、子女抚养费、探视孩子的时间等,需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共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诉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事项。但是,法院审理通常耗时较长,涉及的费用和精神压力也较大,所以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双方都有好处。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协议书的内容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考虑到双方的合理诉求和子女的利益,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