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的。
离婚的过程虽然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许多负面情绪,但离婚并不意味着夫妻之间永远无法和好。如果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能够保持理性、开放的态度,那么达成离婚协议的同时也可以为日后和好留下空间。
在离婚协议中可以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某些条件下重新开始婚姻,这样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并避免日后的纠纷和麻烦。例如,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早年的争吵而离婚,那么他们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双方需要接受婚姻咨询并取得成功后才能重新开始婚姻。
协议和好也需要夫妻双方具有强烈的愿望和恢复婚姻的决心。如果双方仅仅是希望重建友谊,那么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沟通来达成和好的协议。如果夫妻双方能够真正理解和原谅彼此的过错,并愿意为重建婚姻共同努力,那么进行“协议和好”就可能成为现实。
总之,无论是在离婚前还是在离婚后,夫妻双方都应该保持冷静、通情达理的态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的负面情绪,并为日后和好留下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