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是指公职人员或负责公共资金管理的人员以其职务之便,擅自使用公共财务进行非法活动或私人用途,造成了严重的财经损失和社会影响。因此,挪用公款出来后,必须要还钱。
首先,挪用公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和职业道德,不属于个人的合法收入来源。这样的财产来源是不合法的,因此需要按法律规定进行返还或补偿。
其次,挪用公款容易造成财政损失,影响税收以及公共事业的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因此,挪用公款者需要按照财产性质,用相应的方式进行返还或补偿,以保证公共利益的不受损害。
最后,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除了返还或补偿公款外,还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因此,在返还或补偿公款的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出来必须要还钱,而且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标准进行处理。这样不仅可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可以维护公共纪律和职业道德,最终真正实现公平、公正、透明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