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书。它包括离婚财产、子女抚养、探视、赡养等等各方面的规定。虽然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的共识,但有时候它并不能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离婚协议书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
1.协议内容不完整或不明确
离婚协议书需要详细规定离婚双方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书面协议过于简单或者不够清晰,容易出现双方对协议的理解不同的情况。这也是最普遍的离婚协议书差错之一。
2.协议过于简单
两人为了达成共识而不得不达成协议是一件好事。但是,不少情形下,由于不够深入和不够详细的思考,协议内容过简而产生了很多问题。这种情况甚至可能导致双方怀疑意图。
3.违反法律法规
所有离婚协议都应该合法,但如果离婚协议中有违反法律法规之处,很可能影响协议的效力。因此,双方在达成协议时,应在对照法律法规下确定协议。
4.协议不公平或有欺诈行为
本质上,离婚协议应该在双方公平交往中达成。如果协议失衡或者有欺诈行为,那么受害者可能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总之,离婚协议书不管用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不过只要双方都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的具体内容清晰明了,协议中可行性较强,那么将能够成功达成协议。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协议书的效用虽然有限,但对于提供管辖法院的预判还是具有一定的辅助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