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离婚协议书一方签字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达成的协议,其目的是解决离婚后双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赔偿等问题,从而避免陷入离婚诉讼程序中,减少诉讼成本,节省时间和精力。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且应当在事前充分协商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认真细致审查协议书中的具体内容,并且由当事人亲自签字,表示自己已完全同意协议内容。当任何一方确认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后,他/她可以签署该协议书,协议书也就是有效的。
当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撤回自己的签名,除非他们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在签署时的欺诈、威胁或强迫等情况。但是,这种情况比较罕见,因为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双方应当经过充分的协商和达成一致。
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一方签字是有效的,在协商协议书之前,双方需要充分考虑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协议内容的公正和合理性,并且所有签字都必须是自愿的、无被逼迫的情况。在这些前提条件下,签字的一方是应该承担协议生效的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