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父母离婚后,抚养权的判断一般依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其中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孩子还不满两岁,双方父母必须认真考虑每个方案的利弊,确定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方式。
首先,通常考虑的是孩子与主要照顾者的亲密关系和照顾者的能力。对于不满两岁的孩子,通常认为母亲是最合适的主要照顾者,因为母亲具有自然的照顾本能,能够更好地照顾和满足孩子的基本需求。然而,如果父亲也有良好的抚养能力和稳定的生活环境,父亲也有可能取得抚养权。
其次,需要考虑父母的工作、居住地点和其他资源等因素。如果父母离婚后,孩子的主要照顾者拥有稳定的工作和居住环境,可以提供稳定和健康的生活环境,则孩子将更有可能留在照顾者的身边。但是,如果主要照顾者无法提供这些资源,则需要给予另一方机会来承担抚养的责任。
最后,还需要考虑父母之间的关系和沟通能力。如果双方父母能够友好地沟通和协商,共同为孩子的利益着想,并愿意合作共同抚养孩子,则共同抚养或联合抚养的方案可能会更加合适。如果父母之间的冲突严重,无法有效沟通或达成协议,则法庭可能会决定将抚养权授予一方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抚养。
总之,不满两岁的孩子抚养权的判断需要全面考虑多个因素,最终需要确保决策最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