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的一项手续,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因此,在进行离婚协议公证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来书写。以下是离婚协议公证书的一般格式和要点:
一、公证书头
公证书头是公证书的第一部分,需要包含公证机构的名称、公证书编号、公证申请人及被公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文末注明公证机构的章和日期。
二、夫妻基本情况
双方需将个人的基本情况详细写出,比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态、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
三、离婚约定事项
1.离婚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分割
列明财产及财产分割的具体过程和方式。
2.抚养子女
列明子女的监护和抚养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生活费及抚养协议、子女的教育和卫生保健等。
3.婚姻债务的分配
列明双方婚姻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及其分配方案。
4.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此部分需与离婚协议中的其他约定事项一致。
四、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
必须在公证书中约定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
五、双方保证
公证书还需要包含离婚双方的保证,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无任何强制或欺骗行为。
六、签署及见证人
公证书需注明离婚方和见证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让他们签字确认。
以上是离婚协议公证书的一般格式和要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协议内容应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修改,并且如果您不熟悉公证的程序和要求,最好找专业人士帮忙撰写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