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官司是非常重要、敏感且严肃的事情,需要双方家长、法官和律师等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如果父母双方中任意一方没有到场,会对官司的结果产生不良影响,可能导致自己输掉官司或被判定有罪。
首先,任何一方缺席都可能被法官认为是对案件的不重视和不负责任。在法庭上,双方的陈述和证词都具有同等的价值和重要性,如果只有一方到场,法官会倾向于听取到场方的陈诉,而忽略了对方的声音。缺席可能也会导致原告或被告的声明得不到解释或反驳,从而增加案件的不确定性。
其次,缺席者可能会失去对案件的制约和掌控。在官司中,每一方都要根据法律途径来获取自己合法权益,如果缺席方不能以更具体的方式来为自己的诉求辩护,那么他们缺少了制约其他人的机会,从而可能被告方应诉,即使法官可能认为其没有任何责任。
最后,缺席可能导致案件更长时间得不到结论和判决,并给双方造成更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考虑到官司可能需要多次出庭,缺席会导致案件的拖延,增加律师费用和法律费用。如果案件时间过长,还将对双方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如果一方需要定期担任监护人,但由于官司而被迫放弃工作,将导致他们无法支付生活费用。
因此,无论哪一方提出抚养权官司,都应该积极参与和责任。双方应当慎重考虑每一次出席庭审的重要性,并确保出庭前咨询律师的观点和建议,从而增加其策略可靠性。如果无法出席,应该适时通知法庭,并得到法庭同意。缺席可能会让官司变得更复杂、更昂贵、更耗时和更不确定,最终影响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的最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