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政府与被拆迁户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主要规定拆迁户需要确认拆迁政策及赔偿方案,如何安置等相关问题。协议需要公正,才能保障被拆迁户的利益,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涉及到财产交易、纠纷等的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才能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拆迁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则具有效力的法律地位就比较脆弱,一旦出现纠纷,被拆迁户难以依靠协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公证还可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其不会被篡改或者虚构。若没有公证,个人或单位可以随便制造拆迁协议来约束被拆迁户或者对其进行欺诈,非法地占用、侵犯其财产或者其他的合法权益。这样做可能会给被拆迁户带来难以承受的后果。
总之,拆迁协议是需要经过公证的,否则就会出现风险。如果拆迁方面强行要求不公证,被拆迁户可以申请相关部门调解或者起诉。最好的方式就是公证,从而让协议达到真实、有效、公正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