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是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是西安的第一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制度也有所创新和完善。根据《陕西省农村宅基地条例实施细则》,长安区的农村宅基地面积要根据自然资源和人口情况而定,按照城乡居民用地规模预警指标稳定在每户4亩以内,每亩不超过1800平方米。
在这个法规的规定下,长安区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不确定,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确定。但是,如果按照稳定在每户4亩以内的规定来看,长安区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最大不会超过7200平方米。这个面积已经足够建立一个相对较大的房屋和农田。当然,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也可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适当增加或减少。
总之,长安区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但是,根据法规的规定,每户稳定在4亩以内,每亩不超过1800平方米。这个面积已经足够满足家庭的基本需要,如果需要增加可以通过合法渠道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