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利益目的,订立虚假离婚约定的一种协议。在这种协议中,夫妻双方并没有真正离婚,而是制造了一种假象,以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或情感利益。一般来说,假离婚协议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1.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包括结婚时间、地点、证书编号。
3.夫妻双方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
第二部分:离婚协议的内容
1.约定离婚时间和方式,即假离婚的具体时间和方法。
2.约定假离婚的原因,一般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
3.约定假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和抚养子女问题,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财产的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责任。
4.约定对方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干涉对方的生活和重新结婚问题。
5.约定一定的赔偿金额,以防止其中一方违反协议。
第三部分:签署及生效
1.在协议书最后要注意履行完全清算财产并确认无欠债毫无利益关系后由双方当事人或双方代表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用印,视为生效;
2.签订时应视行为人意思表示为要约或承诺达成的意思表示生效简略性原则,即简便性原则。
总之,假离婚协议书不仅要考虑到离婚所需要的形式和程序,更要注意离婚协议书本身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所以在签署之前,需要双方注意协议书内容是否合法,切忌不要轻信所谓的“白条离婚”或者其他不合法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