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后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用于解决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子女抚养、债务等问题。以下是欢喜冤家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
1.离婚协议的签署方
本欢喜冤家离婚协议是由男方(姓名、身份证号)和女方(姓名、身份证号)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2.财产分配
(1)本协议离婚时双方已经达成了财产分配协议,其中男方分得(具体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女方分得(具体财产),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2)离婚协议达成后,男方和女方确认以上财产分配协议的真实性,同意按照财产分配协议的约定履行,并认为双方互不再行财产分割。
(3)离婚协议生效后,男方和女方互不受对方的财产请求,除非事先书面协议或被法院强制执行。
3.子女抚养
(1)双方婚姻生育的(孩子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将由女方抚养。
(2)女方拥有对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男方同意每月支付(具体数额)的抚养费。
(3)男方同意每月配合女方对子女进行关爱和教育,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精神支持。
4.债务处理
(1)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互不承担对方在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
(2)如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同意共同偿还,每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5.离婚及协议效力
(1)离婚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离婚协议为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的共识,具有法律效力。
(3)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均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由男方、女方双方在无强迫、欺骗情况下,自愿签署。双方承诺执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