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在原地或周边地区为被拆迁户提供的一种安居住房。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出资建设或购买,通常是免费提供给被拆迁户的,并且有着一定的使用和转让规定。
对于是否能全部出售,答案是不能。在官方政策中,拆迁安置房的归属权属于国家,地方政府或开发商只是使用权的授权方。被拆迁户在获得这些房产时签署了 “不得出售的承诺书”,意味着不能将拆迁安置房全部出售。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归被拆迁户所有,但不能将其全部出售给第三方。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因个人需要、迫不得已等等原因,可以向政府申请许可进行部分出售,但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出售所得的款项会被纳入政府监管的资金账户,以确保公平和可控性,是个别情况的例外而不是常规措施。
除了不能全部出售之外,拆迁安置房还有其他的使用规定,比如不得出租、转让或用于经营等,在使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被拆迁户会被相应的考核和处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拆迁安置房在提供住房保障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总之,拆迁安置房无法全部出售,不符合政策法规。并且拆迁安置房所涉及的承诺和规定,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被拆迁户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