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不写净身出户主要看双方离婚时的协商达成情况。净身出户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结束后,离婚一方不再享有婚姻财产所得及共同财产的分配权利,也不再承担债务责任。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婚姻关系中出现了严重的不和,甚至出现了家庭暴力、精神虐待等情况。
在中国,离婚协议一般需要经过当地民政局的审核,如果协议中涉及到净身出户的情况,可能会被认为未能充分考虑到妻子的权利和利益,因此不太可能被民政局审核通过。
同时,净身出户也并不是完全合法的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应当共同管理家庭,维护家庭的利益。因此,在离婚协议中要考虑到共同财产的分配,特别是对于女性来说,她们可能依赖男性赚取的收入生活,如果不考虑到她们的利益,就可能陷入经济困境。
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的时候,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充分协商的原则,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现实情况,不能过于偏执于某种要求。可以考虑采用分割财产等方式,维护妻子在婚姻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离婚协议才能被当地民政局接受审核,保证婚姻关系的合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