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不离婚显然是没有用的。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它是对离婚双方的财产、孩子抚养、财产等问题进行协商和约定的文件。离婚协议的签署,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离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孩子抚养等问题,从而减少离婚过程中的冲突和矛盾。但签署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双方不能退回到原定的状态。
如果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决定不离婚,那么这份协议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签署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双方同意将婚姻解除的协议,如果双方不离婚,协议就不能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仍想要生活在一起,他们可以撤销签署的离婚协议,并继续生活在一起。
如果双方确实已决定离婚,签署离婚协议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步。其意义在于规划好了离婚过程,给离婚双方以明确的约束,并为离婚后的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因此,签署离婚协议是必要的,但要注意它的实际执行有赖于离婚本身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签署后不代表就一定能顺利执行,如果途中出现了一方背约不履行,也会给另一方带来不良的影响。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同时,双方应该真实全面地了解对方,并对生活和财产作出合理的规划和分配,从而保障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