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可以涉及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费用等方面的内容,但协议是否能接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和法院判决。以下是一些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应当综合考虑子女的意愿和利益,父母的条件和能力以及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来确定。因此,如果孩子已经达到法定年龄(一般为18岁),就可以自主选择跟随哪一方。
其次,协议中涉及到的抚养、探视、费用等等事项,都必须以保障孩子的利益为前提。如果协议中处理不当导致孩子权益受到损害,法院可能会拒绝对协议做出认可,或在判决中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调整。
再次,如果父母对于抚养权、探视权、费用等事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解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以及孩子的声音,最终做出维护孩子合法权益的判决。
总之,离婚协议和法院判决都必须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协议虽然可以涉及孩子的抚养、探视、费用、居住等方面的内容,但并不能完全决定孩子接跟哪方生活的问题,必须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利益,最终由法院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