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需要在离婚当事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确认并签字才能生效。如果只是一方签字,则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愿和同意,也不能确保双方是否真正理解和认可协议内容。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如果存在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条款,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协商修改。离婚协议书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权等重要问题,其内容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对双方的未来生活和权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如果有离婚当事人不能当场签署的情况,可以让其事先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签署。但是授权委托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明确,签字日期清晰,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清楚。
总之,离婚协议书涉及到离婚双方的核心利益和未来生活,必须要经过双方的认真讨论和协商,最终在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的情况下才能生效。任何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侵犯双方利益的协议内容都是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法院寻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