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原则上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父母共同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判决。如果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孩子的生活情况、心理和身体健康情况以及父母能力、父母对孩子的感情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判断。
然而,根据舆情和一些案例经验来看,最终判决抚养权给哪一方,取决于各种因素的综合考虑,不一定是一成不变的。但是,结婚双方离婚后,孩子如果年幼,一般情况下抚养权会判给妈妈,这一点从法律的常识和以往裁判的案例上可以看得出来。
首先,婚姻法重视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利益,因此在判决抚养权时,优先考虑的是孩子的利益和安全。而如果是年幼的孩子,一般会有更强的依赖和依恋母亲的倾向,这对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均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大部分情况下,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
其次,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判给哪一方,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但母亲在孩子的成长中扮演的角色是不可替代的,她在照顾孩子、做家务、承受压力等方面的能力要比父亲更强,并且母亲在孩子的教育中也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爱护,这也能够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成长和发展,同时也能够让家庭更加稳定。
综上所述,不一定所有情况下,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但是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判给母亲的情况较多。在判决抚养权时,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和父母的能力、家庭环境等因素来做出判断,这也需要父母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共同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