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与离婚证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就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抚养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书面协议。而离婚证书是指离婚双方在法院审理离婚诉讼后,法院出具的证明离婚已经生效的书面证明。
因此,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去领证,但建议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将协议保存好备查,以防之后出现任何争议。
而领取离婚证书,通常是在离婚诉讼获得法院裁定后进行的。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书,是对离婚事实的一个确认,并且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上具备着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去领证,但要妥善保存备查;而离婚证书则是需要通过法院裁定获得的,具备着法律效力。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离婚证书,离婚双方都应该认真思考、理性协商,保证离婚过程的公正合法,避免出现任何重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