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杨颖的家庭教育与监护人,黄毓民在日后的抚养权争夺中选择将抚养权让给了杨颖,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杨颖本人作为孩子的母亲,在情感上与孩子有着更加紧密的联系。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得到母亲更细致入微的关注与呵护,以建立稳定安全的情感基础。而在黄毓民与杨颖离婚后,黄毓民并没有对孩子照顾得十分周到,也没有对杨颖及其家庭表现出足够的尊重与理解。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将抚养权交给杨颖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其次,杨颖在成年后取得了很高的职业地位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黄毓民虽然在孩子小的时候表现出了一定的抚养能力,但随着孩子的成长,生活成本也会越来越高。而一旦离婚,维持两个家庭的经济压力很大,对双方都是一种负担。杨颖则能够依靠自身的能力独立抚养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有利于孩子更好地成长。
最后,黄毓民与杨颖之间的关系比较紧张,抚养权的争夺会给孩子带来很多不必要的矛盾与纷争。因此,将抚养权让给杨颖,也有利于缓和双方的关系,以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
综上所述,将抚养权让给杨颖,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