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拆迁安置项目的一名被拆迁人,对于此次拆迁安置方案,我存在着一些不满意和诉求,因此我诚恳地向您提交本次拆迁安置诉求书。
首先,我认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拆迁方案只是将我与我的房屋强制转移至一个新地点,而并非给我提供与之相当的住房或者其他相应的补偿。在此过程中,我的生活质量将遭到不必要的削减,此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应当享有的基本人权。
其次,为了实现拆迁安置的项目,一些朝阳区政府部门出现了不当的操作,如采取欺骗、威胁、胁迫和不公正的手段强制拆迁和安置等,给我的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带来了极大的侵害。对这样的强制拆迁进行申诉,我却发现相关部门未能给予积极的解决方案和支持,甚至以不合理的方式阻挠了我的正当请求,这种行为明显地损害了我应当享有的公正和公平的法律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我的诉求如下:
1. 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我合法基本补偿以保护我的基本人权,其中包括恰当的住房、土地、劳动力等。
2. 相关部门应当改变其做法,并且应当承认以不当方式实施了拆迁安置计划。
3. 相关部门应当公开拆迁行文。
4. 其他合法要求等。
我希望您能够认真地对我诉讼中的请求,给予公正和公平的判决,以保护我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基本人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