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制定的一份协议,涵盖离婚后各自的责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在离婚协议书制定过程中,需要双方的共同协商和达成一致,一旦签署后,就会被视为一份有效的法律文书。
然而,有时候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双方可能会对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感到后悔或者认为需要修改,那么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经签署通过,就会生效。一旦生效,就无法随意更改或撤销。如果离婚双方要修改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需要进行法律程序上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的重新协商和法院的审判程序,最终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才能进行修改。
因此,一旦双方签署了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就需要认真考虑和协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条款合理、公正、清晰,避免因为后悔或者不满意而产生争议。如果后续双方确实需要对协议书进行修改,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正确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