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是指公务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侵占、占有或使用公共财物并未经过正当手续,达到满足个人需要、牟取私利等非法目的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是否有营业执照的影响。
营业执照是指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后,由国家注册登记机关向其颁发的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文件。营业执照的作用在于证明企业身份、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虽然营业执照可作为企业合法营业的一种标志,但并非所有企业都必须拥有营业执照,例如个人工商户。
因此,即使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只要其涉嫌挪用公款,就属于违法行为。挪用公款破坏了公共财产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违背了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不仅会引起财务损失,还会伤害公众利益,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公务人员应该严肃处理。
因此,在处理挪用公款的行为时,要从法律角度出发,无论企业是否拥有营业执照,都要严格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处理。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公务人员,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以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