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孩子并不意味着就能取得抚养权,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家庭自主权是宪法保障的原则,但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多样化,同居伴侣的抚养权纠纷也越来越多。
首先,同居生育的父母双方要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是否已经登记婚姻或者建立了事实婚姻关系。未结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持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和解协议、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一方主张单独行使抚养权,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时,父母双方应该通过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协商寻找达成共识的途径进行维权。
其次,对于未达成共识的情况,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权纠纷。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身体、心理以及生活环境、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判决出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无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父母双方都应该肩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尽最大的力量爱护孩子。同时,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好的家庭环境。
总之,同居生孩子的抚养权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需要加强沟通、协商,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