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与照顾的权利。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抚养权的问题也日益成为法律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家事法的规定,抚养权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和保健问题应当由谁解决。离婚后的孩子通常归一方或两方共同照顾。在家事调解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于子女的生活、教育和保健等问题应明确规定,需要由哪方出示证明证明具备照顾权。
二、分离时间的安排。抚养权的规定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时间分配,确定孩子与哪方的居住时间比较多,是否需要周末或假期交替抚养等,以符合孩子的需要。
三、财务问题的调配。经济责任是父母之一,因此谁负责孩子的抚养费要在协议或判决文书中确立。在这方面,如果一方有经济问题或支付困难,需要公平、适当调配。
四、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责任。监管责任是父母的非常重要的责任,离婚后继续承担着父母的监管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其中包括了方方面面,所以在协议或法院判决中也必须确立监管责任,明确父母分别需要承担的责任。
总之,当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时,在协议或法院调解中要明确地规定与确定,以便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也应该在处理抚养权的问题时,趋于妥协和安抚,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孩子的不良影响。